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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闹、网上造谣等行为今起入刑

    【来源:梁玉玺     作者: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5/11/02    浏览量:174  】【打印本页】 【关闭


      许多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法规,将在这个11月开始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于今日生效,“医闹”、“网上造谣”、“找人替考”等行为将从行政处罚正式入刑。

      11月1日起,老百姓深恶痛绝的造谣传谣等行为,将面对更强有力的法律制裁。

      “刑九”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九”还规定,对“医闹”的首要分子,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此外,在国家统一考试中,组织作弊将面临最高7年的有期徒刑,而找人替考将处拘役或者管制。

      “刑九”还对伪造、买卖驾照,虐待老幼病残,校车超载等舆论反映强烈的行为作出了入罪规定,“嫖宿幼女罪”这一存在18年的罪名被正式废除。

      此外,从今日起,全国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被取消和暂停征收。其中包括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收费,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房屋租赁手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