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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二)

    【来源:崔桂武     作者: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8/04/21    浏览量:380  】【打印本页】 【关闭

     

    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二)

           

        (二)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1.加强校企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

        加快推进校企联盟建设。围绕三次产业,建设供给侧和需求侧深度融合的校企联盟。推动校企共同修订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共建实训培训、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孵化等各类基地和研发中心,大力开展校企合作育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育人,建立多元投入、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人才、科技供给体系和校企协同创新机制,提升科技成果省内转化能力和省内转化率。鼓励设立校企联盟建设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校企联盟开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人事制度等相关改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校企联盟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建设校企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形成政策引导、绩效考核与经费调节相结合的新型联盟治理模式。(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围绕辽宁先进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等领域,推进多元主体共建职业教育集团,推动各市至少组建一个与当地主导产业对接的区域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实现职业教育集团有效对接辽宁重点产业领域,并基本覆盖中高等职业院校。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促进产教融合深入发展。鼓励职业教育集团根据有关法规,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管理体系。支持职业教育集团探索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的新途径。(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农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各市政府)

        2.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健全完善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机制,鼓励跨学科跨机构协同培养,支持与国际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联合培养,继续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和专业组织的作用,促进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有机衔接,以校企联盟为依托建设实践基地,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增强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前沿性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的实践性,遴选建设一批精品课程,打造区域研究生教育联盟。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加大考核与淘汰力度。加强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发布和质量约谈制度。(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卫生计生委、中科院沈阳分院)

        深化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高校针对不同类型人才培养的特点,改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和学习支持体系。建立支持和奖励机制,激励教师面向经济社会新要求、强化课程研发、教材编写、教学成果推广,及时将最新科研成果、企业先进技术等转化为教学内容。探索建立适应弹性学习、学分制和主辅修制的教学管理制度,逐步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和教师的权利。推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启发式、合作式、参与式和研讨式学习方式,加强个性化培养。全面落实教授给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约束激励机制,调动教师投入本科教学、不断探索教学新技术新方法新形态的积极性。推动高校统筹使用相关经费,加大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的常态化投入,强化实验、实训、实习环节,建立高校与企业、行业、科研机构、社区等合作育人机制,全面提升高等学校教学水平。(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中科院沈阳分院)

        深化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改革。积极推进职业教育教学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改革,推行教学、学习、实训相融合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鼓励职业院校实施符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特点和质量要求的小班化教学、个性化培养改革。将德技双馨、重视传承、生态环保等理念融入教育过程,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着力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工匠精神。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组织开发或修订融合职业岗位所需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

        深化科研组织模式改革。大力加强国家需求引导的基础研究,引导高校集成跨学科、跨领域的优势力量,产出一批“辽字号—高校创”的重大原始创新成果。面向市场需求聚焦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立足基础研究和多学科协同优势,加强战略高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源头供给。应用研究要以行业企业现实需求为立项依据,开展订单式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加大高等学校科研基本业务经费规模,进一步发挥科研项目资金的引导激励作用。(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

        建设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发挥农业、医药、工科等高校的科技人才和平台等优势,按照协同创新中心模式组建和运行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实现对我省第一、二产业主要行业和大中型企业全覆盖,推动高校科技主动服务辽宁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壮大。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工作要与高校科技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等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农委)

        大力推进科研人员聘用方式改革。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聘任工程类教师的必要条件。完善高校教师在岗兼职、离岗创业和期限内返岗任职制度。实施高校千名专家进千家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建立研发体制,培养研发队伍,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全面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对从事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等不同活动的人员建立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分类评价制度。建立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和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为主要指标的评价体系和国际对标评价。(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加强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建设一批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名家。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推进高水平智库建设,构建种类齐全、梯队衔接的哲学社会科学人才体系,加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为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注入辽宁元素。发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育人功能。(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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