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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国宏副教授被省监委聘请为特约监察员

    【来源:统战部    作者:公勋、贺守喜    新闻发布:薛影    日期:2019/07/05    浏览量:219  】【打印本页】 【关闭


    据辽宁纪检监察网报道:7月2日,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在沈阳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廖建宇出席会议,为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并讲话。

    会上,省监委优选聘请了35名特约监察员。我校省政协委员、民建沈阳市委副主委、民建师大支部主委、管理学院副教授陈国宏同志名列其中,聘期从2019年7月至2023年1月。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是纪检监察机关引入外部监督的重要方面,是依靠群众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途径,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的鲜明态度。会议要求,特约监察员要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重点做好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履行好建言献策职责,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地提出咨询意见;履行好调查研究职责,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准确地反映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履行好舆论引导职责,向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介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