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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荣获第二届“辽宁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张洋    新闻发布:王艳彪    日期:2021/02/07    浏览量:484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沈阳师范大学等22所高校荣获第二届“辽宁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这是我校继荣获首届“辽宁省文明校园”、首批“辽宁最美校园”之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近年来,学校党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对标文明校园“六个好”创建标准,扎实推进思想道德建设,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要求;持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打造办学治校的坚强集体;突出师德师风建设,担负教书育人的初心使命;推进校园文化建设,积淀学校发展的深厚底蕴;狠抓校园环境建设,强化平安校园创建;加强阵地建设管理,筑牢意识形态和思想舆论的坚固阵地,以高质量文明校园创建助力学校内涵建设取得新的成绩,为辽宁振兴发展贡献了沈师力量。

    再次荣获“辽宁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是对我校推进综合改革、深化内涵发展取得新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学校加强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对全校师生万众一心、创新实干、奋勇拼搏精神状态的鼓舞与激励。学校将以创建文明校园为契机,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弘扬“博学厚德、尚美健行”的校训精神,秉持“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沈师精神,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优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