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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党委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培训

    【来源:党委组织部    作者:郑园园    新闻发布:王艳彪    日期:2021/11/01    浏览量:547  】【打印本页】 【关闭

    今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全面领导的标志性举措。《条例》颁布后,学校党委先后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专兼职组织员培训、“三会一课”等方式,推进《条例》精神贯彻落实。

    为了使全校党务工作者更加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要义,10月29日下午,学校党委在国际商学院二楼报告厅开展专题培训,特邀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牟广东教授就学习贯彻《条例》精神进行辅导,党委书记贾玉明出席培训并讲话,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全校各党支部书记,专兼职组织员共计200余人参加培训。培训由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卢全主持。

    会上,牟广东教授以《新时代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遵循》为题,从党内法规及其发展,基层组织及其重要地位,《条例》的主要内容及其精神实质,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基层党务工作等方面为与会人员带来一场精彩的专题辅导报告。牟广东教授指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他对照修订的重点内容,为与会人员认真梳理解读了《条例》的基本内容,并结合《条例》要求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业务水平、做好基层党建争创一流业绩等方面为与会人员进行工作指导。

    党委书记贾玉明在讲话中强调,《条例》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他对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一是要有敬畏之心,把高标竖起来。《条例》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具有重要的政治性、法理性、严肃性,是高校开展党务工作的基本遵循,要认真研读原文,经常学习对照,做到根本遵循了然于心、基本内容耳熟能详,并继续作为“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及时组织全校党员师生开展集中学习,做到党员全覆盖。二是要有责任之心,把职责担起来。要反复对照《条例》中规定的党委、院(系)级单位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的职责要求,做到对标对表,发现短板,找出原因,有针对性地整改,做到工作设计亲自上手,工作落实亲自过问,工作成效亲自把关。三是要有进取之心,把新局开起来。要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开新局”的要求,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奔着问题、奔着短板、奔着师生期待,敢于迎难而上,敢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做到立场鲜明,不懈怠、不当甩手掌柜,切实解决问题、化解难题,建好基层党组织这一“战斗堡垒”,凝聚党员师生力量,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要有仁爱之心,让氛围好起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内容,要强化要求,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统一起来,第一时间回应师生诉求,提升思想政治工作主动性,加强对学生和青年教师的思想引领,通过细致入微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效落实,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成绩。  

    党委书记贾玉明讲话

    牟广东教授作辅导报告

    摄影:梁玉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