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消费法律知识 树师生维权风尚法学院普法宣传活动 2010年3月15日12:00至13:00由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团委、学生会组织的普法宣传活动在时代广场举行。向广大师生发放传单1000余分,在师生中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此次活动以告知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公平消费环境为目的,让大家知道这也是社会共同的责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张辰介绍说:“本次宣传对于师生日常消费中常见的问题,“打折商品无三包”、“酒楼、饭店经营者自主约定禁止自带酒水”等霸王条款,希望大家敢于大胆地说“不”。同时,也向师生们介绍了“协商和解、投诉调解、行政申诉、提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消费者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法学院团委书记郭玥表示,希望通过这次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师生的法律维权意识,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此次活动突出了法学院的特色,法律专业特征明显,我们向专业老师深入咨询了相关问题,为师生提供一个了解法律知识的平台。我们不仅在本校区,而且在松山小区、北行等地也做过类似的活动,希望更好地服务于大众。” 学生记者:韩东锦 艾欣 3·15消费者维权 号召同学参与其中 师生们热情参与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