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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被教育部确定为“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学校

    【来源:新闻中心     作者: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0/03/19    浏览量:167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0]1号)印发,全国共有21个省(区、市)的48所高校被确定为试点学校,我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被确定的“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学校的高校。
            教育部在2009年8月印发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教体艺厅[2009]6号),开展“试点学校”的推荐申报工作。按照《纲要》的要求,学校组织相关学科的专家,在充分论证我校美术学(教师教育)专业现有的师资队伍、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条件等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美术学(教师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划,申报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学校”。经教育部专家组评议,我校被确定为“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学校。
            我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学校的确定,对进一步深化我校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改革,加强课程建设,更好地培养适应素质教育需要的美术教育人才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