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下午,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在我校法学院刑事模拟法庭(博文210)现场审理了辽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王某盗窃一案。法学院领导、部分老师、研究生、本科生及校内其他学院学生300余人现场观摩了本次庭审活动。
本案由于洪区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方为于洪区人民检察院。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以及来自被告居住社区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庭审过程中,公诉方详细的介绍了案情,法庭现场作出判决。本案是一起在校大学生犯罪,法庭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本案的审判长、皇姑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判员、本案审判长陶丽丹对本案及社会相关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她说,社会上的诱惑很多,面对诱惑我们一定要控制自己、抵制诱惑,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养成自律的习惯,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要承担法律责任,给自己、父母带来身体和精神上抹不去的伤痛。现场同学们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
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卓越法律人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法学院提出“实现学业与职业对接、教育与行业双赢”的发展思路,建立法学实验实训中心,加大实践教学环节。为使学生真实了解公、检、法的运作系统以及律师工作,在带领学生走出校门进行各项法律实践活动的同时,也多次引进法庭进校园。该活动采取了现场审理、全球网络录播的形式更为直观的让学生们感受庭审氛围,近距离接触了解法官、检察官职能。学生通过观摩庭审,能加深对书本上理论知识的理解,使其在法律技术和法律知识上有双重突破。
本次法庭不仅具有实践意义更具教育意义,它不仅使学生们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的流程,更是一堂关乎道德和法律威严的教育课。“拒绝诱惑,劳动创造财富”是本课的关键词,旁听者感受到的不仅是法庭的至高性,更感受到法律对人的规范及警示作用。除此之外,本次活动也体现了司法的公开与公正,展现了我国法律的威严,教育学生懂法、遵法、守法,做一名当代优秀大学生。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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