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3.15”普法宣传系列活动3月14日上午,法学院师生走进沈阳市大东区洮昌街道北海社区,对将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社区群众进行宣传解读。新修改的《消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内容涉及面广,对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涉及到我们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宣传活动前,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孙书光、党总支副书记孟锐等师生代表同洮昌街道党工委书记苏杰、副主任周锦玲、北海社区主任闫华进行了座谈并初步达成合作意向:法学院与洮昌街道结成法律援助对子,在洮昌街道下辖的北海、如意等社区建立普法宣传援助实践基地,法学院将派师生对社区居民进行普法宣传和法律援助等。 在宣讲活动中,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副主任王旭伟老师结合自身多年来的律师从业经历,从新《消法》的亮点解读、老年人如何防止诈骗、百姓在衣食住行方面应注意的法律问题等三个方面,选取了贴近老百姓生活的真实案例,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向在场群众进行了宣讲,并同法学实践教学中心主任王彬老师一同解答了现场群众的法律咨询。 当日下午,法学院在校内举办了“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3.15’普法宣传”活动,法学院经济法系主任杨海瑶老师从8个方面对新《消法》的亮点进行一一解读,12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 法学院将以本次普法宣传活动的成功举办为契机,继续履行向广大人民群众、校内师生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制精神的义务和责任,把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功能有效拓展,切实将法律实践活动送进社区、送到普通民众身边。
学院、街道双方领导亲切会面
王旭伟老师普法宣讲
现场提供法律咨询
师生到社区参观交流
杨海瑶老师在校内解读新《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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