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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举行实习基地签字暨法学兼职教授聘任仪式

    【来源:薛影     作者:刘永灿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4/05/23    浏览量:105  】【打印本页】 【关闭

        为加快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高我校“应用型  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质量,经多方联系协调,法学院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达成合作意向。5月21日上午9点半,法学院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实习基地签字暨法学兼职教授聘任仪式在田家炳105室举行。锦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马宝信、副院长田凤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兼刑庭厅长李实,法学院院长单晓华、党总支书记孙书光、副院长包玉秋、王旭伟参加了活动。仪式由法学院办公室主任郝鑫主持。
        仪式上,单晓华院长与马宝信院长一起在实习基地协议上签字。孙书光书记与田凤文副院长共同为“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揭牌。随后,孙书光书记为马宝信院长、田凤文副院长、李实委员颁发了兼职法学教授聘书。
        马宝信院长在讲话中,介绍了锦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历史沿革,结合本院案件管辖范围、本院法官队伍构成、在省内的影响力等方面,分析了双方单位合作的优势。他表示,作为实务部门的铁路运输法院能够依托自身特点,为法学院的实务教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他也欢迎学院的法学教授、专家能多到法院交流、指导、调研,为法官队伍的理论功底和综合素质提升助力。
        单晓华院长从学院法律硕士培养、“应用型  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出发,表明当前法学专业学生亟需实务型、应用型、复合型培养,锦州铁路运输法院立足锦州,辐射辽西,能为法学院的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新的力量,助推法学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她表示,仪式的顺利举行只是一个开始,期待双方在更广阔的合作空间和领域里取得新的成绩。
        仪式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领导在法学院领导班子的陪同下参观了学院位于博文楼的民商事审判模拟法庭和刑事审判模拟法庭。

     

     

    双方领导在实习基地协议上签字

     

     

    双方领导为实习基地揭牌

     

     

    孙书光书记为兼职教授颁发聘书

     

     

    锦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马宝信讲话

     

     

    参观模拟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