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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诊所育英才,服务社会得民心

    【来源:薛影     作者: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4/11/05    浏览量:232  】【打印本页】 【关闭

         “用我们的努力换来信任的锦旗 ”      
        2014年11月3日上午10时,法学院迎来了一位客人——社区法律诊所承接案件委托人陈福千。他送上锦旗并激动地说:“我这样一个在外地务工无依无靠的外乡人,遇到这个困扰自己两年多的案子,是在你们的帮助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我表示特别的感谢!”法学院院长单晓华、党总支副书记孟锐、法律诊所负责老师王彬及参与本次办案的学生,在田家炳书院105室共同接受了委托人陈福千赠予的锦旗。
        “在这里我们感受到了自己的责任”
        为社区居民解决民间借贷纠纷、遗产继承纠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租赁合同纠纷……这些看上去是应该由律师做的工作,现在由法学院设立的社区法律诊所完成了。自从诊所创办以来,每周都会由一名老师带领学生到沈阳市大东区的如意社区和北海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指导居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社区的居民带着困扰他们已久的法律问题纷至沓来,半年多得时间诊所共接待咨询170人次,代理案件3件,结案2件,涉及邻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租赁合同纠纷、代写法律文书等几个方面,替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余元。本次的委托人陈福千就是其中的一位,他通过报纸得知法律诊所启动的消息,就来到北海社区咨询。当时带队的王彬老师和学生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后,经院领导同意,以此案例作为法律诊所代理的第一个案例。由王彬老师作为指导老师,研究生王亚男和本科生张莹、孙妍、冀慧敏作为本案的受托人组成专门的案件小组,代理委托人陈福千就其起诉张鑫、张海英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诉讼。在王彬老师的指导下,学生们自己准备证据、诉讼文书的材料,到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10月24日,由研究生王亚男和本科生张莹作为本案的委托代理人,与委托人陈福千共同出庭进行诉讼,最终调解结案,委托人陈福千得到相应的赔偿,对于案件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法学院师生表示由衷的感谢。学生们也在这次自我摸索的实践中感受到了自己肩负的责任,用他们学到的法律知识为人民服务。
        “诊所式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成长”
        作为沈阳市第一家校地共建的社区法律诊所,体现了法学院对学生在法律实务上的着重培养,使学生能够更好的接触实践,积累经验,有利于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卓越法律人才。同时也说明了学院不仅重视对学生的学术培养,更重视法律的实践应用,实现学法用法,服务社会的理念。鼓励学生运用自己所学知识,理论结合实践,服务人民,回报社会。

     

     

    法学院师生接受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