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风险防范》专题讲座11月21日,由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主办、法学院承办的沈阳师范大学第十届“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活动月”之毕业生就业法律知识系列讲座在博文楼210举行。法学院民商法博士、辽宁同泽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周琳老师做了题为《大学生就业创业中的风险防范》的专题讲座。校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主任姜虓,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孟锐、团委书记刘永灿,2015届毕业生、在校生代表210多人参加了活动。 讲座中,周琳老师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幽默风趣的语言,从就业陷阱分类、如何学法防范、创业中的风险防范等三个方面进行讲解。她根据自己的律师从业经验总结出中介陷阱、传销陷阱、试用期陷阱、合同陷阱四大类二十余种就业陷阱,并一一区分、辨别、剖析。她建议大家在就业创业过程中要树立正确的求职心态,不要相信他人的甜言蜜语,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获取正确的就业信息,在预防陷阱上切忌贪心、急切心和糊涂心等“三心”,要主动学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了解了兼职、就业、创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求职陷阱,明晰了如何拿起法律武器合法的应对,丰富了学生的就业法律知识储备,提高了学生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姜虓主任和孟锐副书记分别讲话,他们阐明了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活动月举办的意义,希望在校学生能够做好个人的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知识储备,并表示学校、学院将进一步为同学们的兼职、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法学院周琳老师传授毕业生就业法律知识
活动现场
招生就业指导处办公室主任姜虓讲话
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孟锐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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