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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学院师生受邀参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

    【来源:薛影     作者: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5/11/23    浏览量:55  】【打印本页】 【关闭

      日前,法学院2014级40余名同学在院党总支书记孙书光、副院长包玉秋和团委书记刘永灿的带领下,受邀参加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以“感受阳光检务,坚定法治信仰”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这也是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自“检察开放日”活动举办以来迎接的第一批大学生,本次活动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朴明华同志主持。
      通过参观,同学们纷纷表示:“过去感觉检察院很神秘,今天走进检察院看到检察官们日常工作的场景,近距离感受了‘阳光检务’,了解到办案场所的人性化、现代化,体现出人权保障和现代法治文明。”通过参观和观看纪实片,同学们进一步了解了检察机关如何履行检察职能、检察机关的办案流程和业务功能等,也了解了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展的历史和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切实感受到了检察官们坚定的法律信仰。座谈会上,同学们与六位年轻的检察官们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同学们就参观之后的感受、法学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大学期间如何提高职业能力等方面提出了问题,检察官们逐一进行了详细解答,使同学们对检察院的职能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检察官的职业更加向往。
      在座谈会上,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贾海洋副检察长、法学院包玉秋副院长分别作了讲话。贾海洋副检察长指出“检察开放日”对于检务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同学们志存高远,能够坚定法律信仰、学会做人做事、夯实法学理论基础,提升法律职业素养,担负起法治国家建设的重任,将来做一名出色的职业法律人。包玉秋副院长谈到了参观检察院和与检察官座谈的切身感受,希望在以往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学检合作”,提升法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我校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与我校在实训课教学、实习实践以及模拟法庭活动等方面,一直有着紧密的合作。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同学们学习法学专业知识的热情,领悟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坚定了法律信仰,提升了法律职业素养,这无疑有利于推动我校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提升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效果。

     

     

    法学院师生参观市检察院

     

     

    法学院师生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