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期间,法学院2012级律师班王一凡同学参加了庄河团市委开展的“奉献青春力量,共建文明庄河”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了充分肯定,特发函表扬。 近几年,学院依托专业特色,组织全体在校生成立社会实践团队,助力家乡发展,从事社会实践服务工作,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