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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詹娜院长与读者分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传承及保护”

    【来源:薛影     作者:图书馆     新闻发布:系统管理员    日期:2017/05/22    浏览量:52  】【打印本页】 【关闭

      5月18日下午,第八届读书文化节《向忱讲坛》在图书馆影音播放室举行,作为读书节《赏非遗之美》主题活动的重要环节,图书馆特别邀请了民俗学博士、辽宁省非物质文化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社会学学院院长詹娜教授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传承及保护》专题报告。50余名学生参与了活动,活动由图书馆副馆长王磊主持。
      报告中,詹院长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定义及分类,保护工作的原则、理论与实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詹院长系统梳理了自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通过《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以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相关的重要法案,带领同学们回顾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的产生历程。她为同学们解读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并通过实例介绍了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五大种类。詹院长借用国际著名民俗学家乌丙安先生谈“中国古琴艺术”揭示非遗的“非物质性”,指出古琴的发明、制作、弹奏技巧、曲调谱写、演奏仪式、传承体系、思想内涵等才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本体,而非乐器或演奏家。而后她盘点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辽传承人,重点介绍了新民民间故事传承人谭振山:一位能讲千余个故事的普通农民,一位农耕文化的“最后歌者”,更是一位“国宝”级的民间故事家,谭先生对非遗传承执着的精神深深感染了现场的师生。随后,詹院长还介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原则,强调保护的本质在于维护和强化其内在生命,增进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她直言目前非遗保护实践效果尚不如人意,许多地区更是将重点放在非遗旅游项目的开发上,刻意去打造非遗而非保护。她指出当代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现实问题:重申报轻保护、重申报轻研究、保护体系不健全、保护与研究经费不足、轻视对传承人群体的保护、整体性保护问题及生产性保护问题等,值得全社会的深思。
      詹娜教授的报告逻辑清晰、条理分明、有理有据、发人深思,让同学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同时也让同学们深刻感受到非遗传承人的“匠心”精神。

     

     

    詹娜院长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