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师范大学举行2017年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启动仪式
6月9日,沈阳师范大学2017年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启动仪式在图书馆五楼报告厅举行。副校长、本科生教育部部长夏敏出席并讲话,校督学、本科生教育部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学生工作副书记和学生代表参加启动仪式。教务处处长刘天华主持。 启动仪式首先通过工作成果展示短片回顾了2016年小学期工作。2016年小学期实践教育活动于6月6日到7月3日开展,26个教学单位在小学期实施方案的内容设计安排上体现了立足专业性、参与全员性、突出特色性、强化辅导性、注重协同性的原则,共组织实践教学活动824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启动仪式上,学校对2016年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中评选出的法学院等10家优秀组织单位和古生物学院的“新疆中生代地质古生物野外实习”等20项优秀项目进行了表奖;音乐学院副院长张奕铮和管理学院张韬教授代表2016年小学期优秀组织单位,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 夏敏副校长作总结讲话。针对即将全面展开的2017年小学期活动,他提出五点意见:一要“做深”,各单位要深入研究小学期活动方案,围绕专业,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本的应用型实践教学体系;二要“做优”,要紧密围绕专业来设计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活动内容应彰显专业特色,使一些优秀的小学期实践教学项目品牌化;三要“做细”,应认真制定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计划,形成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课程表,加强活动实施的过程管理,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和成绩评定标准;四要“做实”,活动的设计要科学化、实施要落地化、内容更加专业化,要覆盖所有的专业年级,加大活动密度,杜绝“走马观花”;五要“做新”,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尝试与校外实践基地共同设计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方案,尝试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与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教学环节嫁接,真正实现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目标。 此前,学校于6月8日进行了2017年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方案论证答辩,由校内专家组共同研究论证各教学单位的活动方案。 2003年起,我校利用每年春季学期的后三个教学周,开展小学期实践教学活动。十五年来,学校不断深化小学期实践教学改革,加强顶层设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小学期实践活动学分赋予标准,增加实践教学活动学时,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形成了集管理、评价、激励于一体的长效机制。作为我校独具特色的实践教学环节,小学期逐步形成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的实践教学体系,成为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运用所学知识与外界沟通和交流的有效平台。
优秀组织单位: 法学院 国际商学院 管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外国语学院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戏剧艺术学院 学前与初等教育学院 音乐学院
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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