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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同时启动多项兴安盟地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培训项目

    【来源:教师教育学院    作者:徐兵    新闻发布:王艳彪    日期:2021/07/14    浏览量:428  】【打印本页】 【关闭

    按照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统一部署安排,7月12日,沈阳师范大学作为“三科”统编教材内蒙古教师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同时启动2021年兴安盟义务教育阶段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学科教师以及新入职语文教师培训等五个项目。沈阳师范大学副校长韩国海,兴安盟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宝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凤君出席两个开班典礼并讲话。我校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景敏、党委书记于政泉、副院长韩民以及兴安盟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开班典礼。教师教育学院院长景敏主持会议。

    韩国海副校长代表沈阳师范大学致辞。他首先总体概况介绍了辽宁省的地理概况、人文风貌和城市特色,沈阳师范大学的基本情况、建校70年的发展历程以及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贡献基础教育突出的高等师范大学取得的成果。重点介绍了我校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一体化——创设4年加40年大国良师塑造体系的办学特色,以及培训工作、经验、模式的品牌效应和影响力。他强调,此次培训是贯彻国家意志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落实“两个维护”、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部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举措。他表示,沈阳师范大学作为承办单位一定遵循规律,按需施训,突出实效,保证质量,全力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最后他对全体参训教师提出四点希望和要求。一是提高站位,强化认识,担当使命;二是转变角色,进入状态,全神贯注;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注重交流,主动思考;四是做好防护,遵规守纪,保证效果。他希望全体参训教师,要抓住机遇,认真研修,积极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圆满达成此次培训目标,推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陈凤君副局长代表兴安盟地区对我校表示诚挚谢意。她希望参加培训的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珍惜机会,潜心研修,基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学有所获。为此,她告诫参培教师在培训过程中,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业务能力、严守培训纪律、守住安全底线。

    据了解,本次培训的两个项目共设置五项培训内容。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以突出实操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为目标,按需设计培训方案,不同项目各有侧重。本次培训的参训教师共有383人,其中,中小学语文教师培训9天,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新入职中小学语文教师培训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