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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与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签署校地合作协议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新闻发布:张洋    日期:2024/07/11    浏览量:11  】【打印本页】 【关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践行“以文弘业、以文培元,以文立心、以文铸魂”的时代使命,7月11日,我校与中共抚顺市委宣传部校地合作协议签订仪式在校部303举行。抚顺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肖明江,学校党委副书记李洪军出席活动并讲话。学校党委常委、教务处处长刘天华,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邵永运,抚顺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杨郁以及抚顺市委宣传部、抚顺市满族艺术剧院,我校党委宣传部、戏剧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附属艺术学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了活动。活动由交流合作与校友工作处处长毛丙波主持。

    李洪军介绍了学校历史发展和办学情况表示本次合作是学校艺术实践与地方文化建设互促互进的“双赢”过程,为学校宣传思想文化和艺术惠民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浑河大舞台”是我校师生展示历练与提升的重要平台,也成为了我校艺术实践的重要基地。学校将进一步发挥办学和专业优势,为双方深度合作、助推抚顺群众文化和艺术惠民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肖明江全面介绍了抚顺市的人文、地理和历史文化。他表示,“浑河大舞台”活动的成功开展,凝聚了多方心血和努力。抚顺市委宣传部将通过精心策划、深度挖掘,借助学校和社会力量,持续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群众办实事。希望在更多领域深化与沈阳师范大学的务实合作,通过以文惠民、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建成校地合作的典范。

    会上,与会领导共同观看“浑河大舞台”活动展示杨郁介绍了相关背景及活动成果

    肖明江代表抚顺市委宣传部向学校代表李洪军致感谢信,致谢学校通过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多场次专业化表演,以专业文化引领群众文化,为本次活动成功开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肖明江代表抚顺市委宣传部向学校代表李洪军致感谢信

    邵永运和杨郁在与会嘉宾的共同见证下,签署了校地合作协议。

    双方签署校地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