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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正廉洁七谈

来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作者: 新闻发布:张宏斌  发布时间:14-04-17 点击:0

  昨日清廉不等于今天不会腐败

  这个问题说的是昨天与今天的关系问题。昨天不能代表今天,今天也不能代表明天。党员干部昨天清廉是宝贵的,但珍惜今天、把握明天,保持清正廉洁,更为重要。西方有句名言:天堂与地狱只有一步之遥。党员干部在腐败问题上没有天然的免疫力,有时一念之差、一步走空,就会滑向腐败的深渊。从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党员干部由“清廉”到“腐败”,有多方面的因素。

  一是个人思想的变化。世界是运动着的物质世界。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变化。人是生活在这个运动着的物质世界里的,个人的思想也会随之发生变化。2011年浙江省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他在反思自己的犯罪原因时,是这么说的:“看着老板们的财富迅速增长,心态变得不平衡了,患上红眼病了,时而有一种攀比思想,最终将自己逼上了断头台。”可见,许迈永的堕落正是从思想观念上的滑坡开始的。绝大多数走向腐败堕落的领导干部都有极其相似的演变轨迹:奋发努力、成绩显著—提拔重用、身居要职—思想蜕变、贪污腐化—立案查处、身败名裂。这表明,保持清正廉洁,不是一时之事,而是一世之事。

  二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当前,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对我们每一名干部、每一名党员,都是现实的考验、严峻的考验。安徽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在任期间,在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侵吞国有资产、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流失。郭超因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郭超就是把市场经济等价交换的原则引进权力运行过程中,放纵贪欲、以权谋私,落得个可悲的下场。习近平同志告诫领导干部:当官不要以钱为念,要以理想为基础,不要看到经商发财而感到怅然若失……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三是职务和年龄的因素。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种现象:廉洁,在当一般干部时能够做到,当领导干部后不一定能守住。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在被执行死刑前讲过这样一段话:“随着职务升迁,享乐主义,拜金主义,个人主义思想膨胀到极致,与党组织离心背德,我行我素,作风上独断专行,排斥异己,搞宗派主义、小团体;经济上索贿受贿,尤其是利用手中的职权接受贿赂达到经人的程度;生活上追求吃喝享乐,由一名党员蜕变为严重的腐败分子。”王怀忠这个自画像,描绘出思想变质、背离宗旨、走上严重违纪违法道路的轨迹。他从孤儿成为副省长,又由副省长沦为死囚,不能不给我们以深刻的警示。许许多多的案例从反面警示我们:领导干部拥有更多的资源,面临更大的诱惑,需要更严的约束。

  腐败者可能是才能出众、政绩显著的人

  庸官可能腐败,但腐败不一定都是庸官。很多腐败分子曾经做出过重要贡献。众所周知,当前的中国已经成为全世界高速铁路系统技术最全、集成能力最强、运营里程最长、运行速度最高、在建规模最大的国家。这其中,曾经担任铁道部部长的刘志军是做过一些工作的。但另一方面,刘志军违法违纪的问题令人发指,收回6000余万元,还违反规定,徇私舞弊,通过各种手段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可见工作业绩大的人不一定清廉,腐败者可能是才能出众、政绩显著的人。

  这里,有必要说一说人的欲望问题。有的人欲望小一点,容易知足,知足者常乐。有的人不知足,而是在职位上、在权力上、在金钱上不知足,这种不知足就容易出现问题。安徽省古井集团原董事长兼总裁王效金,2008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他在服刑期间写道:“我在这里想讲一件往事。我的一位领导是十八级干部,每月八十多元的工资。我非常的羡慕,心想我一个月能挣八十多元就好了。殊不知,改革开放以来,我的月薪正道一百多元、一千多元、几千元。但仍不满足,仍认为自己很穷、很苦、很清贫。心中莫名的渴望金钱,就不分取之有道、还是无道。收受贿赂,走上严重的犯罪道路。”王效金在这里说的,就是人的欲望问题。一个人没有欲望是不可能。对钱财,有欲望并不奇怪,怪就怪不能克制欲望,甚至欲壑难填。因为,钱财是家庭幸福生活的必要物质条件。党员干部也是凡人,对钱财的需求和欲望在所难免。但是,合理的、有节制的欲望会产生积极的效应,有利于激发和调动自己工作的积极性、创造力,而不合理的、过度膨胀的欲望,只会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祸害。党员干部一方面要善待钱财,做到取之有道,不能为钱所困;另一方面,要善待欲望,做到合理节制,不能为所欲为。

  功罪不可相抵

  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语重心长的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多得多。但是一朝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有的人出事后,我们可能听到这样的话:“这个人贡献太大了,对于他发生的问题就算了吧。”也有违纪违法人员说:“我做出那么大贡献,这点问题还能揪住不放吗?”那要看什么问题。党纪国法就是“高压线”。你个人再优秀,你去碰碰“高压线”试试,照样把你“电死”。你贡献再大,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能相抵。党员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对待功与过,居功自傲,就会“飘飘然”,就会产生失衡心理。而心理失衡,往往是蜕变的开始。王效金这样忏悔:“应该说在古井任职期间,我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推动了古井的发展。但我不能正确对待,摆不正自己的位置,不知这些成绩的取得,与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是分不开的,与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与职工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而总以为这是自己做的,不然怎么会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贪天之功据为己有。总认为自己的工资低了,与自己的贡献不相匹配,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收受不义之财,最终走上了受贿的严重犯罪道路。”

  既然功罪不能相抵,党员干部就要认识到“功”是本分、义务、职责,政绩不是用来为自己开脱罪责的,不能因为有成绩就“心安理得”的犯错误,而时时要告诫自己心存敬畏,不能胡作非为,守住底线,当好人民的“勤务员”。

  果真“没有条件腐败”吗

  常常听到有人说,我们无职无权,想腐败都难;也有人说,我职位不高,权力不大,没有条件腐败。那么果真是这样吗?

  安徽省黄山市园林管理局原局长耿晓军,一个看似“清水衙门”的一把手,却在四年间置办了18套房产,购房价款共计人民币2200余元。他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案件的警示在于,腐败没有领域之分,哪怕是微小权利,都有腐败的可能。因此,决不能认为是“清水”部门就放松监管。目前发生的腐败案件,权利比较集中的一把手是重灾区。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一些腐败案件发生在非主要领导岗位,发生在非直接使用的权力上。比如说有些人的生活作风问题,与他的权利无直接关系。须知,我们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世界、“无菌”社会,所以,那种“想腐败也难”的论调可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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