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多人“五一”公款消费 相关责任人被免职撤职
来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作者: 新闻发布:张宏斌 发布时间:14-05-21 点击:0
“五一”期间,省纪委督查组在朝阳、锦州检查公款吃喝等顶风违纪情况,发现多张疑似公款消费的发票。通过调查,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据省纪委介绍,“疑似公款消费发票”被曝光后,各涉事单位和有关地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人事(干部)管理权限,均在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做了大量细致缜密的调查、谈话、取证等工作。
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单位性质、当事人身份以及开具单位发票个人动机、具体情节、行为后果等因素,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理。如,朝阳县纪委建议朝阳县教育局免去史某某、李某某羊山实验中学校长、副校长职务;朝阳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免去李某某办公室主任职务,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单位通报批评;朝阳市水务局党委责令朝阳市水利工程管理处科员姜某在全体干部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停止其工作进行反省;辽河油田公司纪委、辽宁辽河油田恺拓实业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撤销姚某某恺拓实业有限公司建安公司经理职务,并解除其劳务派遣协议。
在“疑似公款消费”事件发生后,各涉事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上级机关)除了立即核查实际情况、严肃处理违反规定的人员之外,还在本单位本系统通报有关情况,进一步明确各项纪律,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资料来源:《辽沈晚报》2014年05月20日
责任编辑:杨柏冬 张宏斌